报到日期: 2026-08-26
讲座时间: 2026-08-27至2026-08-28
讲座地点: 长沙市
讲座费用: 3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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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一、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共二十三条,遵循《民法典》的原则和精神,针对当前建工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审判经验,从维护公平竞争招标投标秩序、否定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行为、严格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明确合同无效及解除情形下的处理规则、固定总价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方法、促进工程价款及时结算、明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规则等七个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8月27日—28日(26日报到)
培训地点:长沙市
三、培训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建工司法解释体系演变与《解释(二)》立法导向、主要内容、溯及力及对各方主体的影响
(二)合同效力制度的贯通解读、《解释二》的重大调整与招标投标红线——《解释一二》对照
(三)资质借用(挂靠)行为的系统性规制——最高法“配套案例一”裁判要旨解析
(四)转包、违法分包与实际施工人制度的根本变革与代位权诉讼——最高法“配套案例”二解析
(五)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
(六)工程价款结算规则的重大革新与争议解决——最高法“配套案例”三、四裁判要旨解析
(七)审计、财政评审与司法鉴定的边界及交叉问题深度解析
(八)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完善与实战运用——解释(二)第17-21条逐条适用
(九)质量责任·保修·合同解除·质保金与程序性规定——最高法配套案例五、六裁判要旨
李 琪,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高级法官。深耕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领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邬 砚,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历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沙坪坝区法院副院长、石柱县法院院长,深耕建设工程纠纷裁判领域二十余年。出版专著《侵权补充责任研究》,参编《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
四、会议费用及参加办法
参加线下面授的代表须交纳培训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2人团报2300元/人,三人以上团报价格1800元/人。